星空体育app官方下载 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厦门市商务局及相关单位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电动自行车旧换新补助办法的实施规定,已正式印发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层面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的全面部署,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进一步扩大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的政策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与《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等文件精神,并参照《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5号),结合本市具体情况,逐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经市政府批准,厦门市商务局等8个单位共同拟定《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办法》,现正式发布并实施。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工信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补贴时间、范围和标准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项目将在2025年继续实施,该活动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2025年12月31日结束。
个人消费者若出售废旧电动自行车并购入合规新机,可领取一次性换购补助500元,若将旧式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换成铅酸电池车型,还能额外获得200元奖励。每个人只能领取一次补助,2024年已经参与过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领取过补助的顾客,2025年还可以再领取一次补助。参与更新换代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必须拥有符合当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合格证明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文件。
第二章 补贴方式及流程
第三条 服务平台。结合厦门本地实况,依照相关法规规章明确本次政策推行的执行单位,设立“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购买即享优惠服务平台”,承担补贴政策线上线下的具体事务,促进补贴金顺利、安全、快速到位。公共服务平台将通过公告渠道公布。
第四条 补贴方式。
(一)“立购立减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
采用“补发”方式拨付补助,公共服务系统启用前,继续采用2024年电动自行车补助登记系统。“补发”补助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即时优惠服务系统”启用时,登记时限为该系统启用后十五天内。
提出申请,申请方为个人用户,电动自行车购买时开具发票的地点即为受理地点符合补贴标准的个人购买者需登录2024年电动自行车补贴申报平台,找到“2025年厦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临时办理点”的各区申请链接,依照平台指引录入个人资料,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长期居住地信息、金融机构账户详情、本地购买新车的收据、新车辆体检测报告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文件、旧车辆体照片、旧车品牌名称、旧车车架识别码、旧车电池规格,若旧车牌照已作废,则需提供牌照作废证明(若行驶证遗失或未获取,需在申报系统签署书面保证书,说明确实拥有该旧车且来源正当,并上传申请人手持身份证与旧车合影、能清楚显示车架号的车体局部照片或回收商开具的回收凭证)等相关文件。对于需要申请额外两百元电池补助的人,必须提交能证明新旧车辆蓄电池型号的照片作为依据,若没有另外提供,或者提交的照片不符合标准,都将被认定不满足获得额外补助的资格。
材料审核环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后,会联合公安等相关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材料展开审查工作,同时提倡在法律规范范围内,借助第三方组织协助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服务平台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且提交的资料完整,满足本细则的相关规定,那么申请将获得批准。倘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申请将被退回。申请方递交的资料有缺失、表述不明或难以辨认的情况,区商务管理机构会通知申请方补充材料,申请方需在“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立购立减服务平台”启用之后十五天内,利用先前途径进行修正。
办理时限方面,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截止于“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立购立减服务平台”开始运行之时,不包括当天。旧电动自行车办理注销或报废手续的期限,是在该平台运行开始后的十五天内。新电动自行车的购买时间,依据新车发票上注明的开具日期为准。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照片或扫描件都清晰无缺,并且完整无误。
补贴发放流程如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之后,各区商务管理部门会依照相关规定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若补贴发放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申报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存在异常情况,在得到提示后仍未进行更正,那么在“厦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立购立减服务平台”正式启用后的三十天内,这笔补贴将无法发放,申请人将无法获得该补贴。
(二)“立购立减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后
通过“即时购买即时优惠”的方式操作。资金发放地点是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开具的发票所在之处。个人用户需在活动站点进行真实身份验证,记录旧车接收情况并获取优惠资格,随后到合作店铺处理旧车交易并选购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在结算时按照优惠额度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录入废旧车辆资料涵盖:若原行驶文件遗失或车主未获行驶文件,需前往活动合作店铺签署正式保证书,并附上车辆与车主合影,以证明对车辆拥有真实所有权且来源正当,同时需提供旧车整体影像,并注明车辆品牌、具体车型,车架序列号,动力电池种类。提倡围绕销售商家,给予旧货处理、更新换代、协助车辆登记等综合服务,让顾客更方便,提升购物感受。
第五条 补贴发放步骤。商家先对顾客执行“即时购买即时优惠”操作,然后按照规定准备资料并申请补助。补助发放步骤具体为:
商家办完交易,要向平台递交处理旧货和售卖新货的证明文件,同时检查里面的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办理旧车手续步骤:核实客户资料,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编号、联络方式、固定居所,提交车辆行驶记录证明或保证文件,若行驶证遗失或尚未获取,需至合作店铺签署书面保证,并附上车辆与车主合影,注明确为该车辆合法所有人且来源正当,同时提供整车影像资料,车架识别码照片,以及动力电池照片。
提交新车相关文件步骤:需要提交购买新车的销售发票照片或扫描件,照片上需注明车主信息、车辆品牌和产品种类、车辆识别代号、动力电池规格以及是否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等内容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同时核对发票上的动力电池规格、开票日期、公司名称、新车发票开具地点等关联信息;还需提交新车的整车合格证明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并核对车辆所有者姓名、车辆品牌和产品种类、车辆识别代号等详细信息。
回收机构需在平台上递交报废车辆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车辆经过正规处理的证明材料,包括拆解场地的整车影像资料,还有拆解完毕后车架号被切割的图片。
回收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核对补贴申请各步骤提交的内容,并将信息发送至审核平台,区商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依照法规政策向销售商家办理补贴核销手续。
第三章 参与商家及回收企业的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
在厦门经营电动自行车生意的店家,售卖的车辆都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与电动车制造公司保持着紧密协作关系,领取了品牌方授予的保证书,持有长期的分销或独家代理合同,建立了严谨的商品进货品质监控机制,能够召集所有合作商铺共同进行申报工作。这些商家能够向购买者提供由厦门税务机构统一印制的销售凭证,并且可以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交互。
商家需要实现环保及消防安全的规范,保证能整台回收废弃电动自行车,临时保管旧电动自行车,还要和选定的回收单位签订废旧车辆回收协议,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给指定的回收单位处理。
公司运作状况良好,相关记录齐全,能够有效防止欺诈性补贴、套取补贴等行为的发生,产品供应充足,配送速度快;设有详尽的活动记录,具备标准的货物进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商家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实现退车去向、新车来源、客户信息可追溯。活动期间,商家每半个月要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数据记录。
务必加强政策宣讲,确保商品品质。相关商户需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实现政策图示、价格透明、监督热线、承诺书“四上墙”,引导顾客参与活动。迅速处理消费纠纷星空体育平台官网入口,杜绝虚假及违规营销,防止假冒伪劣、以次充优、以旧顶新的商品流入市场。
经营务必合规,恪守诚信原则。商家需向各区域商务管理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同时签署活动参与保证书,严格依照此次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行动的准则与条件星空·综合体育官网入口,构建并执行质量安全首要职责。
第七条 旧车回收企业
在厦门开展回收业务的公司,必须执行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标准,同时依照规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与参与电动自行车售卖的商家确立合作协定,确保售出的旧式电动自行车得到报废处理,同时健全交接流程。
回收企业需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文件,同时签署保证书,及时将老旧车辆清运至销售网点,确保每日清理一次,回收的旧式电动自行车及其附带的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必须按规移交给拆解或综合运用单位进行安全保管并实施专业处理,严禁私自拆解或流入旧货市场。
全力支持商业行政机构的各项事务,主动参与政策信息的传播。回收公司必须坚守生产安全与环境维护的界限,每半月向区商业行政机构汇报电动自行车的回收状况。
达到相关标准的销售商家,由各区商务机构进行公开招募、审核、选定,至少有两家;符合相关标准的回收单位,由各区商务机构或相关单位进行招募、举荐,由市级商务机构进行选定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参与商家和回收单位,由市、区商务机构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名单。
第四章 资金来源和管理
第八条 资金来源方面,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发放遵循预算计划执行,中央承担绝大部分,地方承担小部分,具体比例是八成和两成。地方财政承担的部分,则由市以及区级政府根据现行财政制度进行分摊。
第九条 需要持续关注并督促落实。政策推行过程中,各区相关单位务必依照既定规范运用以旧换新款项,同时强化对工作进展、资金运用、成果达成等环节的即时监控,定期开展自我检验和评估,应时常归纳资金运用状况、实施效果、面临的挑战等,撰写成正式文件,呈报给市商务部门。
第十条 需要强化资金管控。各相关单位要依据各自任务,同步实施网络监测和地面检查,坚决防止资金拨付延后、执行滞缓、被挪作他用等情况发生。各区域单位要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做好日常调配和现场指导,严格遵循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严守资金使用界限,禁止虚构开支、夸大开支、用拨款顶替支出,避免资金闲置不用。对那些不满足前述条件、违背经济财务准则的情况,需立刻追回款项,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理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在确保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各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向相关支付渠道或经营单位预先拨付部分款项,以此提升资金结算的速度,减少公司垫付资金和经营时遇到的困难。
第十一条 资金结算。政策执行阶段终止后,各区商业管理机构、区财务部门须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以前,共同呈报补助发放情形、补助数额、补助额度、区级财政资金使用等事项,并呈送市商业管理机构、市财务部门。各地区商务行政机构须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将补贴经费运用状况的审计专报递交给市级商务行政机关;市级商务行政机关联合市级计划发展单位、市级财政管理机构依据各区资金实际动用情形展开结算。到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未动用的中央级及市级拨付资金额度需予以追回。
第五章 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 在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下,严格执行厦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全过程治理计划的具体安排,清除阻碍环节,增强安全监管效能,逐步开展本市电动自行车老旧车辆更换新车的任务。各相关部门的详细任务分工如下:
市商务局承担综合协调和统一推进职责,监督服务机构确保平台服务达标,同时监督各区商务管理部门完成补贴申请的相应任务。
市发改委与市商务局协作,负责电动自行车旧机换新补助事务的联合推进。
市财政局需落实资金支持,协调中央及地方财政,为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财力支持,并联合相关单位,实施对资金运用状态的监督与管理。
市公安局承担电动自行车取消注册的任务;同时,帮助检查购买者提交的资料和警方系统记录的内容是否相符。
市工信局负责推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与《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挑选并推荐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单位,同时监督行业对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离子蓄电池进行安全存放和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需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的储存环节及运输过程的环保监督,挑选并推荐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回收厂商,引导并要求各相关组织依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等法规进行回收与处理工作;必须严惩任何私自拆解处置废铅蓄电池等环境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电动自行车售卖管理,严厉制止以无正当理由先提价后降价及虚假优惠、降价或价格对比等不合规定价手段,注重与监管职责相关的产品品质、价格方面的舆论观察和处置,确保市场买卖环境稳定。
市消防救援机构:执行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全方位治理计划的具体任务安排。
第十三条 各区商业管理机构负责牵头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实施补贴申请的审查确认,负责本地区民众相关政策的答疑解惑及投诉受理等职责,同时落实补贴款项的下达、监督控制、款项结算等事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需要增强机构管理。市商务局联合其他直属部门,依据各自任务,实施监督和检查,对于经费拨付延迟、执行缓慢、挪作他用等情况,立刻发出通知并推动改正。
第十五条 压实平台责任。机构需强化技术资源配置和风险防范机制,紧密联合各区域商务管理机构,提升数据追踪与信息整合效能;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发布通告和申请说明,多方式协同推进宣传工作;设立专业咨询热线,组建本地化服务队伍,迅速处理补贴分配及使用环节的各类疑问与异议;针对通过违规途径套取财政补贴情形,联合商务及公安机构迅速采取行动加以制止,共同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 明确地方职责。各区域相关单位是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助计划与经费监管的第一责任人,需负责具体执行工作,妥善完成款项结算、开展审计评估和自我效能评价,科学分配资源,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提升审批流程及补助发放的效能。
第十七条 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各区商务部门必须开设专门的热线电话,用于接受公众的咨询和投诉,并迅速处理相关事务。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还要加强政策的宣传,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的以旧换新活动。
第十八条 需强化信息监测工作。各区域商业管理机构应提升数据资料整合管理水平,常与服务组织方沟通交流,确保动态观察及危机管理有效实施;活动期间,须依规定准时向市级商业行政机构汇报活动相关进展。
第十九条 遏制违规活动。申请者、合作单位或经营场所需遵循本规则要求,准确提交资料,且须对所报内容的确实性承担义务。一经察觉有人借助不正当方法套取、诈取补助金,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篡改相关文件虚构业务往来、勾结他人提供假信息等行为,各主管机构须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置,若涉及违法,应移交司法部门予以惩办。
本细则从公布开始执行,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依据自身任务进行说明。该细则的效力持续到2025年12月31日。如果国家、省、市层面的政策出现更新或变动,则需依照最新规定来实施。各地区能够依据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规范,参照本地区具体状况,逐步开展、合法执行。
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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